泉州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9-29 10:19 字號:
各分、縣(市)公安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20〕26號)和《福建省公安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閩公辦〔2020〕14號)要求,為深化我市戶籍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升基層公安機關政務公開和服務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認識。開展戶籍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是落實“五公開”(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的具體舉措。各地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對標公安部辦公廳《戶籍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抓緊抓實相關工作,確保公開事項全面科學、公開標準規范適用、公開流程簡明可行、公開方式便捷有效。
二、明確公開目錄,規范公開工作。根據省廳要求,市局梳理了我市戶籍管理領域的職責權限和公共服務事項,形成《泉州市戶籍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內容涵蓋辦理戶籍業務18個方面67個公開事項,并明確每個具體事項的受理部門、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公開主體、公開時限、公開渠道和載體、公開對象、公開方式、公開層級等。各地要按照轉變政府職能和推進“五公開”的要求,注重全過程信息公開。要結合本地實際及公眾需求,選擇具有針對性的公開渠道,豐富形式、完善載體,讓群眾看得到、易獲取、好參與、能監督。
三、加強監督管理,落實考核機制。各地公安機關要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將戶籍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相關單位績效管理范疇。要加強情況掌握和工作督導,對成效突出的單位,予以表揚;對工作滯后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當,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附件:泉州市戶籍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泉州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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