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為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健全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現將相關事項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領導
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要建立健全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指定專門機構及人員負責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能包括:辦理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維護和更新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組織開展對擬公開政府信息的審查;辦理本單位信息公開申請件;本單位與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能。領導干部要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信息公開工作能力和水平。人員調整變動要做好工作交接,確保工作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二、公文類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流程
?。ㄒ唬└鹘值擂k事處,區直各單位擬稿的以本單位名義發布的公文
1.確定公開屬性。擬稿人在“發文處理單”上,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選擇公文的公開屬性,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公開”三種。選擇“不公開”的,要在“不公開理由”欄標明理由。審核人審定公開屬性,并“公開屬性”一欄簽名。公開屬性審定可參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操作說明》(附件1)。
2.網站發布。各單位將主動公開信息進行登記匯總,自發文起20個工作日內在區政府門戶網站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上發布,進行網上公開。
3.移交區檔案館公開。各單位根據《豐澤區政府公開信息送交規定》(附件2)要求自發文起20個工作日內將主動公開的文件移交區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進行紙質公開。
(二)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擬定的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名義發布的公文
1.主辦單位對其擬稿的公文的公開屬性提出初步意見,在“公開屬性”一欄簽名,送區信息公開辦復核后,按流程送區領導簽發。
2.主辦單位在文件印發后按要求將電子文檔及紙質文本送區府辦文電股留存歸檔。
3.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將主動公開文件進行登記匯總后自發文起20個工作日內在區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上發布,進行網上公開,并將紙質文檔送交區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進行紙質公開。
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流程
1. 各單位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應及時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理流程詳見《依申請公開處理流程圖》(附件3),信息公開答復形式可參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格式文書》(附件4)
2.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制度。辦理完畢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件應當按照“一申請一卷”進行歸檔。歸檔的卷宗,應含文檔目錄、申請表、告知書、內部審批資料、信函郵寄單證、申請人受領簽收單據等相關資料。
3.因信息公開工作引起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的,各單位要積極應訴,依法做好應訴答辯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已納入績效評估考核及察訪核驗指標,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推進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認真貫徹落實信息公開各項工作任務及部署。
附件:1.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操作說明
2.豐澤區政府公開信息送交規定
3.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處理流程圖
4.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格式文書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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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3505030200039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