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2101-0700-2023-00097
- 備注/文號:泉豐政征告〔2023〕52號
- 發布機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31
東海街道東梅社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泉州市豐澤區2022年度第四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已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征收我區集體所有土地11.4959公頃。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文件
(一)批準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閩政地〔2023〕297號
(三)批準時間:2023年4月28日
二、批準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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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編號 |
預申請單位及項目名稱 |
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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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東海院區二期項目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醫療衛生用地 |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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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編號 |
征收土地位置 |
地類及面積 |
征收土地所有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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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
東海街道東梅社區 |
農用地11.4959公頃(耕地0.0499公頃) |
東海街道東梅社區居委會 |
四、征地實施單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征地實施單位:豐澤區東海街道辦事處。
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東海院區二期項目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泉豐政征告〔2022〕25號)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東海街道辦事處辦理補償登記。
五、征地補償標準
根據《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泉豐政綜〔2017〕27號)和《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更正“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報告》(泉豐政綜〔2017〕127號)的有關規定,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不再另行安排勞動安置。以上地塊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耕地為83160元/畝;非耕地的農用地為58212元/畝;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38253.6元/畝。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按《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征地補償標準及地上物補償的通知》(泉豐政綜〔2013〕44號)執行。
六、被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全部采用貨幣安置和社會保障安置,有涉及符合參加被征地養老保障條件的居民,依據《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豐澤區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通知》(泉豐政綜〔2019〕29號)的規定,做好被征地人員的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等相關工作。
七、其他注意事項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如對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地〔2023〕297號文件批準的征收事項不服的,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如果在規定期限內不騰退土地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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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3505030200039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