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2130-0100-2025-00009
- 備注/文號:泉豐資規〔2025〕1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豐澤區自然資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4
各有關街道辦事處:
為加強和規范上級財政林業生態效益補償補助資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森林資源保護,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林業局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財政林業生態補償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規〔2024〕24號)和《泉州市林業局泉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泉州市市級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林規〔2024〕1 號)等規定,區自然資源局和區財政局聯合制定了《泉州市豐澤區林業生態補償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泉州市豐澤區林業生態補償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泉州市豐澤區自然資源局 泉州市豐澤區財政局
2025 年5月14日
附件
泉州市豐澤區林業生態補償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上級財政林業生態補償補助資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森林資源保護,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林業局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財政林業生態補償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規〔2024〕24號)和《泉州市林業局 泉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泉州市市級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林規〔2024〕1 號)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林業生態補償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償補助資金”)是指中央、省、泉州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用于林業生態補償方面的共同財政事權資金,主要包括用于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補助、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自然保護地林權所有者補償等方面的支出。
第三條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補助是指用于停伐后的天然商品林林權所有者經濟補償及保護和管理支出。
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是指用于省級以上公益林林權所有者經濟補償及保護和管理支出。
自然保護地林權所有者補償是指用于省級以上林業自然保護地內林權所有者的補償支出。
第四條 補償補助資金由區財政局和區自然資源局共同管理。區財政局負責審核資金分配建議方案并下達預算,組織預算執行、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以及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等;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提出資金分配建議方案,以及資金的具體使用管理和監督、項目組織實施及預算績效管理具體工作等。
第五條 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補助、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用于林權所有者補償補助、村集體組織監管費和直接管護費支出。林權所有者補償補助是指對納入重點公益林范圍內的林權所有者的經濟補償,按照責任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由全體林權所有者共享,其經濟補償補助資金使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相關規定執行;村集體組織監管費是指撥給村集體,用于從事重點公益林管護宣傳、防火、防盜、防病蟲害、監管護林員、管護質量檢查及造林補植撫育等支出;直接管護費是指用于直接從事重點公益林管護工作的護林員(管護主體)工資。
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補助,85%用于林權所有者補償補助,15%用于村集體組織監管費和直接管護費支出。
集體和個人所有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按0.25元/畝計提公共管護支出,由區自然資源局統籌使用,主要用于重點公益林森林保險、森林防火、管護宣傳等支出;剩余資金85%用于林權所有者補償補助,15%用于村集體組織監管費和直接管護費支出。
第六條 補償補助資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原則上按面積及現行標準分配。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范圍原則上按國土“三調”數據融合后的生態公益林面積實行“五年一定”,補助金額根據年度中央、省、市下達的資金進行分解下達。
第七條 區財政局收到上級預算指標文件后,按相關程序及時將補償資金撥付至區自然資源局;區自然資源局根據上級下達的林權所有者補償面積,按照本規定的標準分解撥付補償資金至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在收到補償資金后30日內分解下達給各林權所有者。
第八條 對存在林權爭議的林地,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天然林停伐管護中林權所有者經濟補償補助資金及自然保護地林權所有者補償補助參照《福建省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條例》第九條相關規定執行,暫時無法支付的收歸區財政,待林權爭議解決后,由區財政統籌支付補償補助資金。
第九條 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要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對資金的申請、分配、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資金使用單位和個人應當主動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條 補償補助資金使用單位和個人在使用資金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區財政局會同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5年5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自文件生效之日起,《泉州市豐澤區農林水局 泉州市豐澤區財政局關于印發〈泉州市豐澤區重點生態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泉豐農〔2018〕1號)停止執行。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3505030200039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