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2112-9000-2013-00021
- 備注/文號:泉豐農﹝2013﹞37號
- 發布機構:區農林水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3-20
泉豐農﹝2013﹞37號
泉州市豐澤區農林水局關于
印發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的通知
局屬各部門:
現將《泉州市豐澤區農林水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印發給你們,請針對報告中指出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落實。
泉州市豐澤區農林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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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區政府信息公開辦。 |
泉州市豐澤區農林水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13年3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
《條例》)及《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局2012年度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現編制《泉州市豐澤區農林水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七個部分組成。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泉州市豐澤網(http://taozhuzisha.com/)下載。如對本年報有疑問,請與泉州市豐澤區農林水局聯系(地址:泉州市津淮街豐澤區政府大院東樓409室,郵編:362000,電話:22572027,電子郵箱: 22572027@163.com)。
一、概述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1.建立組織機構。鑒于人事調整,我局及時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股(室)站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由局辦公室具體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建立起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抓落實”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2.完善信息公開制度。為及時公開政府信息,又確保“上網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網”,我局制定《豐澤區農林水局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和《豐澤區農林水局政務信息發布審批管理制度》等信息公開制度,以及擬文程序和公開流程等工作機制,進一步規范公開程序,明確審查責任,做到信息公開和保密審查兩不誤。
3.加強學習培訓。我局結合平時的業務學習,組織全局干部職工認真學習領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讓干部職工深刻認識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以滿足社會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
(二)《指南》和《目錄》的更新、完善情況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要求,2012年度,我局無需對《豐澤區農林水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和《豐澤區農林水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進行更新。
(三)建立健全相關配套措施和工作機制規范情況
我局修訂完善《泉州市豐澤區農林水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泉州市豐澤區農林水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泉州市豐澤區農林水局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和《豐澤區農林水局政務信息發布審批管理制度》以及月統計報告、送交文本材料、擬發文件程序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進一步規范我局信息公開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培訓情況
我局組合平時的學習,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學習《條例》及相關保密制度,使干部職工進一步認識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更好地開展我局的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依照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我局對公開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目。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是工作規則和規范。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泉州市豐澤網”http://taozhuzisha.com/欄目下的豐澤區農林水局子欄目,紙質文檔與電子文檔也可以豐澤區檔案局查詢。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2年我局未收到公眾關于我局信息公開的申請,沒有收到咨詢處理情況,“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正在辦理方面的內容。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一)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情況。我局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的兼職人員2人。
(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支出情況。我局利用現有的計算機設備開展信息公開工作,2012年暫無專項支出。
(三)信息公開收費情況。無。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度本機關沒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有待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的手段和方法需要進一步豐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拓寬公開渠道、創新公開方法和豐富公開形式上有待創新。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提高對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正確把握和處理公開與例外、公開與保密之間的關系,完善通暢的信息收集、審核、報送、公開運行流程,不斷創新公開形式,豐富公開內容,以更加貼近公眾、方便群眾的形式,向廣大公眾公布各類政務信息。
七、附表
|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2012 年度 |
歷年 累計 |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11 |
185 |
|
其中:1.網站公開 |
條 |
11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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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報公開 |
條 |
1 |
5 |
|
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0 |
0 |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0 |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0 |
0 |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0 |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
其中:1.復數 |
條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3.否決公開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0 |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
|
行政申訴數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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