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豐政建〔2026〕61號
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2026年豐澤區公共租賃住房家庭
保障復核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
根據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公租房租后管理的通知》、市住建局《關于印發泉州市公租房常態化管理八項制度的通知》的文件規定,現啟動2026年豐澤區公租房保障輪候家庭及在保家庭的復核工作,相關復核內容公告如下:
一、復核范圍
對輪候和在保家庭每年全覆蓋完成1次資格復核。豐澤區第一批次需申報家庭情況的公共租賃住房家庭(以下簡稱“復核家庭”)共464戶家庭。(名單見附件1)。
二、復核內容及材料申報要求
1.復核內容涵蓋以下幾點:家庭人口、戶籍情況、婚姻狀況、收入水平、現有住房和資產等情況。
2.復核家庭向提出申請的所在街道申報家庭情況,填寫申報表格,提交相關材料。本轄區戶籍家庭收入仍符合規定條件且家庭人口、戶籍、婚姻、住房、資產等情況未發生變化的,可直接填寫公租房資格家庭復核情況承諾書(附件2)和申請承諾及授權書(附件3),無須重復填寫其他表格。
3.在復核過程中,如發現家庭的申報信息與核查結果存在不符或有疑點,區住建局將根據復核結果按照現行政策決定是否保留或取消家庭的公租房保障資格。具體的核查結果和決定將通過短信等形式通知相關家庭。
4.如申請家庭對核查結果有異議,須在3個工作日內向豐澤區住建局提交書面復查申請。申請應詳細說明異議內容并附上相應的證明材料。申請家庭提出復查申請但異議不成立,或在規定時限內未提出復查申請的視同無異議。
5.申請家庭在復核時,存在虛報、瞞報家庭資產及住房等情況,將根據相關規定,取消住房保障資格,5年不得再次申請,并將不良信用情況記錄存檔。
三、申報時限及逾期處理
1.復核家庭的復核材料申報時間為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6月30日。
2.復核家庭未在上述復核申報時間內到申請受理所在街道申報復核家庭情況的,當年度公租房輪候及在保自動終止。
特此公告。
附件:1.2026年豐澤區公共租賃住房家庭保障資格復核名單
2.公租房資格家庭復核情況承諾書
3.誠信承諾及授權聲明
4.家庭年度復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5.豐澤區公租房保障家庭年度復核表
6.申請家庭成員收入及承租單位房情況證明
7.個人收入承諾書(無單位)
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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