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保障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以及《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4年穩定糧油生產九條措施的通知》(閩農綜〔2024〕21號)和《泉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泉州市糧食生產成效顯著獎勵政策等3個申報指南的通知》(泉農函〔2024〕87號)文件精神,充分調動種植戶種糧積極性,進一步穩定我區糧食生產,現將《泉州市豐澤區扶持糧食生產項目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申報。
泉州市豐澤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泉州市豐澤區財政局
2024年12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泉州市豐澤區扶持糧食生產項目申報指南
一、申報辦法
(一)申報主體條件
2.按照省、市有關防止耕地“非糧化”工作要求,因地制宜,開展退果、退茶、退林等還耕種糧工作,統籌利用撂荒地,穩步推進“非糧化”問題整治。相對連片蔬菜地輪作種植一季糧食作物10畝以上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或種植戶。
3.以區級(含區級)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發布的農業主導品種和農業主推技術,開展糧食新品種示范推廣,擴大水稻、玉米、甘薯等高產優質品種種植,穩步提高優質糧食比重。在本區引進并連片示范種植高產優質品種水稻、甘薯、玉米等糧食作物10畝以上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或種植戶。
(二)申報程序
1.各街道組織實施主體申報。實施主體據實填寫《豐澤區扶持糧食生產項目申報表》(附件1),并附種植面積、種植照片、高產優質品種證明等材料,經屬地社區居委會在社區小微權力監督平臺公示并審核后報送當地街道。
2.各街道負責組織核實。街道會同社區根據實施主體的申報材料,通過現場查看、周邊群眾走訪等形式,實地測量核實,并在社區公告欄張貼公示7天,公示無異后,由街道填寫《泉州市豐澤區扶持糧食生產項目匯總表》(附件2),并提供核實報告,于每年12月31日前報送區農業農村水利局。
二、獎補辦法
1.在轄區內利用拋(撂)荒地種植相對連片水稻、雜糧(甘薯、玉米等)10畝以上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或種植戶,給予適當獎勵,最高不超過2萬元。
2.對相對連片蔬菜地輪作種植一季糧食作物10畝以上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或種植戶,給予適當獎勵,最高不超過2萬元。
3.對在本區引進并連片示范種植高產優質品種水稻、甘薯、玉米等糧食作物10畝以上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或種植戶,給予適當獎勵,最高不超過2萬元。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街道要加強組織領導,指定專人負責,及時將符合補助條件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或種植戶報送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財政局給予補助。
(二)強化資金監管
各街道要及時兌付補貼金額,加強資金監管。補貼資金統籌安排用于新品種新技術示范推廣、耕地質量提升、糧食生產示范片建設、統防統治等糧食生產全程農業服務等方面。
(三)政策扶持時間
2024-2026年。
附件:1.泉州市豐澤區扶持糧食生產項目申報表
2.泉州市豐澤區扶持糧食生產項目申報匯總表
附件1:
泉州市豐澤區扶持糧食生產項目申報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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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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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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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播種面積(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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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產量(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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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意見: |
街道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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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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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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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意見: |
區級財政部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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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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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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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泉州市豐澤區扶持糧食生產項目申報匯總表
填報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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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街道 (社區) |
糧食播種面積 (畝) |
糧食產量 (噸) |
推薦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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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領導: 填表人: 聯系電話:
注:推薦獎勵的街道、社區請附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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