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給予顧衡、王月珍、洪慧惠、吳欣穎、蔣曉云、王祉瓔、龍安碧行政處罰的公示,詳見下表:
| 案件名稱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內容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機關 |
| 護士顧衡未按照規定填寫病歷資料案 | 顧衡 | 泉豐衛醫罰[2026]10-2號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 | 護士顧衡未按照規定填寫病歷資料(為患者徐*萍填寫的《臨床護理記錄單》中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28日的病情觀察及措施中填寫的“陰道中量出血”內容不真實,患者徐*萍實際無陰道出血癥狀)。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項 | 警告,并處罰款10000元 | 2026/03/19 | 泉州市豐澤區衛生健康局 |
| 護士王月珍未按照規定填寫病歷資料案 | 王月珍 | 泉豐衛醫罰[2026]10-3號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 | 護士王月珍未按照規定填寫病歷資料(為患者徐*萍填寫的《臨床護理記錄單》中2025年10月1日、2025年10月7日、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1月6日的病情觀察及措施中填寫的“陰道中量出血”內容不真實,患者徐*萍實際無陰道出血癥狀)。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項 | 警告,并處罰款10000元 | 2026/03/19 | 泉州市豐澤區衛生健康局 |
| 護士洪慧惠未按照規定填寫病歷資料案 | 洪慧惠 | 泉豐衛醫罰[2026]10-4號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 | 護士洪慧惠未按照規定填寫病歷資料(為患者徐*萍填寫的《臨床護理記錄單》中2025年9月26日、2025年9月27日17時、2025年10月4日17時的病情觀察及措施中填寫的“陰道中量出血”內容不真實,患者徐*萍實際無陰道出血癥狀)。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項 | 警告,并處罰款10000元 | 2026/03/19 | 泉州市豐澤區衛生健康局 |
| 護士吳欣穎未按照規定填寫病歷資料案 | 吳欣穎 | 泉豐衛醫罰[2026]10-5號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 | 護士吳欣穎未按照規定填寫病歷資料(為患者徐*萍填寫的《臨床護理記錄單》中2025年10月31日的病情觀察及措施中填寫的“陰道中量出血”內容不真實,患者徐*萍實際無陰道出血癥狀)。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項 | 警告,并處罰款10000元 | 2026/03/19 | 泉州市豐澤區衛生健康局 |
| 護士蔣曉云未按照規定填寫病歷資料案 | 蔣曉云 | 泉豐衛醫罰[2026]10-6號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 | 護士蔣曉云未按照規定填寫病歷資料(為患者徐*萍填寫的《臨床護理記錄單》中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5日、2025年10月28日的病情觀察及措施中填寫的“陰道中量出血”內容不真實,患者徐*萍實際無陰道出血癥狀)。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項 | 警告,并處罰款10000元 | 2026/03/19 | 泉州市豐澤區衛生健康局 |
| 護士王祉瓔未按照規定填寫病歷資料案 | 王祉瓔 | 泉豐衛醫罰[2026]10-7號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 | 護士王祉瓔未按照規定填寫病歷資料(為患者徐*萍填寫的《臨床護理記錄單》中2025年9月27日7時、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9日、2025年11月3日的病情觀察及措施中填寫的“陰道中量出血”內容不真實,患者徐*萍實際無陰道出血癥狀)。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項 | 警告,并處罰款10000元 | 2026/03/19 | 泉州市豐澤區衛生健康局 |
| 醫師龍安碧未按照規定填寫病歷資料案 | 龍安碧 | 泉豐衛醫罰[2026]10-8號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 | 醫師龍安碧未按照規定填寫病歷資料(患者何*婷的《人工流產、鉗夾術知情同意書》、吳*芳的《人工流產、鉗夾術知情同意書》、郭*蘭的《宮內節育器放置/取出知情同意書》中,醫師龍安碧未簽名)。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項 | 警告,并處罰款10000元 | 2026/03/19 | 泉州市豐澤區衛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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