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建設、建筑業、房地產與物業、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承擔規范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規范性文件,依法擬訂并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審核、核準、備案、轉報及相關政策咨詢工作;按規定指導、管理、監督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工作。
(二)承擔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指導、管理、監督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的監督、管理和配租配售工作;落實住房制度改革方針政策。
(三)組織指導開展房地產專業法律咨詢和服務工作;配合做好轄區內房地產開發經營行業管理;做好轄區內房地產物業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具體工作。
(四)承擔全區城市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管理全區城市建設工作;承擔依法管理全區工程建設標準化的責任;按規定開展對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有關定額的實施與監督工作;依法指導、管理全區建筑工程造價。
(五)承擔監督管理全區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和管理全區建筑活動,指導和監督建筑工程發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務組織的有關行為。
(六)承擔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責任;監督建筑工程質量、建設監理,建筑安全生產、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等有關政策規定的執行;指導和管理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
(七)依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指導和監督本行業(領域)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牽頭組織轄區建筑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八)承擔推進建設科技發展、建筑節能減排的責任;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與應用,推進建設行業的技術進步;承擔建材(含新型建筑材料)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對新型建筑材料及散裝水泥的推廣應用管理。
(九)承擔全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職能轉變。
1.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接上級委托、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2.將原區交通和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區交通戰備辦公室)承擔的交通和交通戰備職責劃入區住建局。不加掛區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3.將原區交通和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承擔的交通管理職責劃歸區住建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參與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編制;貫徹執行公路交通行業相關投融資政策,按規定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貫徹執行交通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依法負責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配合協調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交通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協調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交通運輸行業重大安全事故,負責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據有關規定,協調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4.將原公安消防部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職責劃歸區住建局。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關于城市地下管線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的規劃工作。
(2)區住建局負責指導和管理建設業主單位實施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的建設工作。
(3)區城市管理局參與城市地下管線工程驗收,負責城市地下管線工程建成驗收移交后的運行、使用、維護、管理工作。
2.關于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自然資源局負責編制燃氣、供水、城市道路橋梁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專項規劃、事業發展規劃。
(2)區住建局負責指導和管理建設業主單位實施相關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
(3)區城市管理局參與相關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驗收及負責指導驗收移交后的運行、使用、維護、管理工作。
3.關于物業小區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住建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按照規定職責負責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的指導、協助和有關監督工作。
(2)區城市管理局負責處理物業小區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改變建筑物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侵占小區園林綠地或擅自砍伐、移植、修剪等損壞城市花草樹木,未經批準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夜間施工作業等違規行為。
(3)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處理電梯使用單位未按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申報并接受檢驗的,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將電梯維護保養業務轉包或分包的,電梯使用單位使用未經檢驗(包括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違法違規進行電梯維護保養、修理、改造的等各種違規行為。
(4)豐澤生態局負責處理貯存、堆放、棄置、傾倒、排放工業污水、工業廢棄物。
二、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督辦、信訪、綜治、雙擁、秘書事務、政務公開、信息統計、效能、計生、后勤、安全保衛及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化推進工作。起草局機關文件;協調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及領導批示件。指導管理城市建設檔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出入境管理、培訓教育、土建專業技術初級職稱材料審核和評審、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綜合管理行業各項資金和收費工作;管理局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指導和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審核全區城市建設維護費資金計劃,對城市建設各項資金征收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局機關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固定資金監督管理工作,做好年度匯編工作;負責新型材料基金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財務管理;綜合管理住房和城區建設行業各項資金;協助區財政局做好政府融資項目、銀行還貸工作。
綜合協調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監督指導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執法檢查等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參與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組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報備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信用體系建設與管理。
負責人:張旺雄,聯系電話:0595-22584185;傳真:0595-22593181
(二)建設工程管理股
監督管理全區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組織協調轄區內建筑企業對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勞務工作;協調解決拖欠工程款和協助有關部門解決農民工工資糾紛有關事宜;依法監督管理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工作。負責管理全區建筑工程造價;參與監督全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與應用,推進建設行業的技術進步;負責對新型材料及散裝水泥的推廣應用管理。
依法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工作;負責全區建設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建設業主單位實施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的建設工作;指導編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和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牽頭組織轄區建筑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協調配合上級部門指導全區交通行業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和開展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全區交通行業的行政執法、監督和協調開展交通法律咨詢服務;貫徹執行轄區交通行業相關投融資政策;負責交通資金使用監管工作,編報交通資金綜合使用計劃和報表;承擔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管工作;組織轄區交通建設項目中重大技術問題的審核,協調交通建設工程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全區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按規定負責轄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開展交通扶貧工作;協助擬定和組織實施交通行業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協調配合上級部門對我區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制區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范性文件;規范全區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受理、審核軍事部門及有關單位提出的國防要求,擬制交通運輸基本建設貫徹國防要求的規劃、計劃;參加有關交通戰備工程設施的勘察、設計鑒(審)定等項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竣工驗收,并負責交通戰備建設資金的管理;研究制定全區國防交通保障計劃,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為本轄區的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提供交通保障;負責全區國防運力動員和征用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和實施本轄區的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劃,調用國防交通物資;組織全區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征用和交通保障工作;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監督全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
承擔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包括建設工程防空地下室的行政審批、行政征收、行政處罰、行政監督檢查驗收等相關職責。
負責人:陳伯成,聯系電話:0595-22575628;
(三)房地產與物業管理股
配合管理全區房地產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委托,履行轄區范圍內有關房地產資質審批職能,做好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委托履行轄區范圍內有關物業管理的行政處罰職能;落實市級下達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任務;負責做好保障性住房管理、申請審核及配租配售工作;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負責承擔全區城市建設相關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及服務全區城建工作,對接市住建局城市建設科等科室,推進宜居環境建設、停車場建設等工作;指導轄區征收實施單位做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做好對房屋補償安置資金的監管。
負責人:王睿鎧,聯系電話:0595-22584192;
(四)行政審核審批股
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審核、核準、備案、轉報及相關政策咨詢工作;負責我區建筑業施工、監理企業和檢測機構等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全區建筑工程的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負責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的管理和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擬定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
負責人:黃世雄,聯系電話:0595-22506095;
系統黨委 負責城建系統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設7個事業單位,具體是:泉州市豐澤區住房與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泉州市豐澤區交通發展服務中心、泉州市豐澤區建設工程造價服務中心、泉州市豐澤區建筑安全服務中心、泉州市豐澤區建設工程質量服務中心、泉州市豐澤區新型建筑材料推廣服務中心和泉州市豐澤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主要職責為:
(一)泉州市豐澤區住房與物業管理服務中心
1.協助區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好轄區內房地產企業相關服務工作;
2.負責轄區內低收入家庭廉租房情況入戶調查摸底工作,負責區屬各部門、單位干部職工未購和已購公有住房的調查摸底,做好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提出政策性住房補貼的人選建議;
3.負責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進駐及撤出情況的跟蹤調查,做好分析、評估,為物業服務企業行業服務提供合理化意見、建議;
4.做好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質量的民意調查工作,收集、匯總物業管理各方的意見、建議,協助開展轄區內物業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
負責人:王睿鎧,聯系電話:0595-22584192;
(二)泉州市豐澤區交通發展服務中心
1.貫徹執行政府有關交通發展的方針、政策,協助交通主管部門做好農村公路建設、提級改造、安保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
2.配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轄區內交通運輸企業中組建應急運輸隊伍、人員培訓、應急演練,服務我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3.協助交通主管部門做好農村公路的管養工作,構建農村公路管養交流平臺,推廣新技術、新經驗,促進農村公路管養水平提高;
4.配合各級主管部門對關系救災、搶險、戰備等緊急客貨運輸進行必要的調控。
負責人:余海,聯系電話:0595-22575558;
(三)泉州市豐澤區建設工程造價服務中心
1.配合主管部門進行建筑安裝工程定額管理;
2.協助主管部門調解、仲裁工程造價糾紛;
3.開展造價咨詢技術服務。
負責人:陳斌嶠,聯系電話:0595-22575628;
(四)泉州市豐澤區建筑安全服務中心
1.協助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開展在建項目工程安全服務工作;
2.協助轄區內建設工程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建設,發現受監工程不文明、不安全施工行為時,保障責任主體進行整改,對責任主體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并上報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5.督促受監工程施工企業建立健全安全保障體系;
6.參與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調查、鑒定、處理;
7.協助處理工程安全問題投訴和舉報;
8.協助委托機關組織全區建設工程安全檢查。
負責人:李藝苑,聯系電話:0595-28234110;
(五)泉州市豐澤區建設工程質量服務中心
1.協助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開展在建項目工程質量管控工作;
2.保障受監工程對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的全區工程質量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提高工程質量;
3.“泉州市豐澤區建設工程質量服務中心”加掛“泉州市豐澤區建設工程消防服務中心”牌子,協助主管部門做好轄區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事務性工作。
4.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吳舟騰,聯系電話:0595-22557002;
(六)泉州市豐澤區新型建筑材料推廣服務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新材、散裝水泥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
2.積極推廣建材、新型建材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及其應用,加強墻材革新工作,加快推進技術進步、產品結構和產業結構優化;
3.配合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好墻材和散裝水泥信息的交流宣傳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4.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林靜雯,聯系電話:0595-22575628;
(七)泉州市豐澤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
1.貫徹執行有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
2.參與豐澤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房屋征收公告范圍內房屋的征收補償具體工作;
3.參與制定全區房屋征收項目的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4.受理房屋征收信訪投訴; 負責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解釋、宣傳工作;
5.負責房屋征收與補償數據信息統計和檔案資料的管理;
6.開展全區房屋征收與補償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7.完成區委、區政府及區住建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蔡秋茹,聯系電話:0595-22584133;
三、辦公地址:
局機關及泉州市豐澤區住房與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泉州市豐澤區交通發展服務中心、泉州市豐澤區建設工程造價服務中心、泉州市豐澤區新型建筑材料推廣服務中心和泉州市豐澤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泉州市豐澤區建筑安全服務中心、泉州市豐澤區建設工程質量服務中心:泉州市豐澤區田安路637號豐澤建設大廈4-7樓;
行政審核審批窗口:泉州市豐澤區妙云街160號樹脂工藝品研發展示中心大樓4樓20號窗口;
四、辦公時間:
8:00至12:00,15:00至18:00(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
8:00至12:00,14:30至17:30(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行政審核審批窗口9:00-12:00,13:00-17:00)
五、辦公電話:
辦公室電話:0595-22584185,傳真:0595-22593181
建設工程管理股(泉州市豐澤區建設工程造價服務中心、泉州市豐澤區新型建筑材料推廣服務中心):0595-22575628
房地產與物業管理股(泉州市豐澤區住房與物業管理服務中心):0595-22584192
行政審核審批股:0595-22506095
泉州市豐澤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0595-22584133
泉州市豐澤區交通發展服務中心: 0595-22575558
泉州市豐澤區建筑安全服務中心:0595-28234110
泉州市豐澤區建設工程質量服務中心:0595-22557002
泉州市豐澤區建設工程消防服務中心:0595-22557001
六、負責人姓名:
陳曉龍(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城建系統黨委書記):主持區住建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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