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2024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期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安排,目前已完成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環節,現將后續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結果公布
面試合格的考生方可獲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當考試總成績相同時,考生名次按面試成績排列。考試結果詳見附件1。
二、后續工作
1.報名資格復核
(1)按照招考人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報名資格復核環節的人選。
(2)考生應將下列材料按順序整理好后,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①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③以高中(中專)學歷報名的,須在高中(中專)畢業證書復印件上注明本人學籍檔案保管單位名稱并簽字確認,同時需簽訂《畢業證書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方便我局后續通過查檔核實學歷真實性;④以大專及以上學歷報名的,須提供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有學位證的還須提供所獲學位的《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1份(上網查詢并打印,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⑤考生若是泉州市公安機關的在職輔警,須提供所在單位政工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⑥登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通過“綜合查詢被執行人”模塊查詢考生本人是否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者限制消費人員。查詢的時候,匹配條件只能輸入身份證號,不要同時輸入姓名(避免因改名導致查不出來),查詢結果截圖打印。
(3)考生應于2024年4月24日12時前將材料用檔案袋裝好提交至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政工室806室進行資格復核,也可委托他人到現場提交材料,逾期視為放棄。
(4)報名資格復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即為報名資格復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①與報考條件不符的;②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③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報名資格復核的。
2.政審
政審為主審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條件及是否存在不得報名的情形,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請各考生下載附件3的政審表,仔細閱讀表格最后一頁的填表說明,按要求將政審表格首頁填寫規范完整,并于2024年4月25日17時前將政審表格提交至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政工室806室。
3.體檢
政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性質特殊性,所有崗位文身視為不合格。
4.公示
體檢合格的考生方可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予以公示。
附件:1.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2024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期警務輔助人員考核結果公布
2.畢業證書真實性承諾書
3.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政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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