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派出所關于招領取保候審保證金的公告
我所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一批取保候審保證金(明細附后)無法聯系到當事人,根據《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關于規范取保候審保證金處理的若干規定》之規定,請交納保證金當事人在公告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攜帶二代身份證、保證金收取票據到辦案單位辦理相關手續后,再到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警務保障室辦理取保候審保證金退還手續。(聯系人:李警官,22906676)。
本公告十二個月內仍不來領取的,我局將按法律規定對上述保證金按照無主財物處理,上繳國庫。
公告時間:2021年4月22日
監督機關: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警務督察大隊
聯系電話:0595-22789970
特此公告!
泉州市公安局東海派出所
2021年4月22日
未領取保證金匯總表
序號
被取保人
被取保時間
保證金金額
經辦單位
1
沈小芳
2012.1.10
3000
東海派出所
2
王根華
2018.12.12
1000
東海派出所
3
羅玉修
2019.10.31
1000
東海派出所
4
廖冬冬
2019.10.31
1000
東海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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