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豐澤區聚焦殘疾群眾關心的急難愁盼問題,將涵蓋康復、教育、就業、維權等四大業務板塊、六個扶殘助殘項目,連續多年納入區級為民辦實事項目。
為進一步方便群眾申請及辦理相關業務,現將享受政策的補助對象、補助標準、申辦流程公布如下:
0-17歲殘疾兒童康復補助
(一)補助對象:1.具有豐澤區戶籍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7-17歲殘疾兒童;2.具有豐澤區戶籍或持豐澤區居住證,有相關醫學證明的0-6歲殘疾兒童。
(二)補助標準:困難對象每月最高2000元,每年最高20000元;非困難對象每月最高1700元,每年最高17000元;若有評定為孤獨癥的,市級疊加每月最高500元,每年最高5000元。
(三)申辦流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一年一申請,即每一自然年度都應提出康復救助申請。由殘疾兒童監護人登錄閩政通,通過“智慧助殘”平臺,以殘疾兒童身份信息注冊申請。申請及核銷材料需上傳系統,經區殘聯審批后,發票和康復相關資料送至戶籍地街道殘聯留存。
殘疾人康復服務
殘疾人輔助器具補貼:
(一)補助對象:1.具有豐澤區戶籍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2.具有豐澤區戶籍或持豐澤區居住證,有相關醫學證明的0-6歲殘疾兒童。
(二)補助標準:低保、一戶多殘、特困人員、0-14歲的殘疾人和實購價不超300元的其他殘疾人,按實購價和最高補貼額兩者中低者的100%補貼;實購價超過300元的其他殘疾人,若最高補貼超過300元,按購價和最高補貼額兩者中低者的80%補貼。
(三)申辦流程:個人自愿登錄“福建省殘疾人輔助器具綜合服務平臺”申請,經區殘聯審批后自行購買。憑發票再到戶籍所在街道殘聯填寫申請表,辦理補貼。
精神殘疾人康復服藥救助:
(一)補助對象:1.具有豐澤區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精神殘疾人;2.殘疾人必須在泉州市第三醫院(精神專科醫療機構)就診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療藥物。
(二)補助標準:符合救助條件的精神殘疾人,門診及服藥扣除醫保報銷后,每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補助服藥資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
(三)申辦流程:每月15日,監護人攜帶救助對象社保卡、殘疾證和身份證到泉州市第三醫院收費處填寫《泉州市豐澤區貧困精神障礙患者免費精神疾病主要藥物治療申請表》和《知情同意書》申請服藥康復補助。
市級低保重度肢體殘疾人居家養護補助
(一)補助對象:當年納入低保的重度肢體殘疾人(已享受當年度中央、省級居家托養補助對象和特困人員除外)。
(二)補助標準:1000元/年。
(三)申請流程:個人自愿向社區申請。領表格填寫,送社區、街道、區殘聯審核。
一戶多殘家庭殘疾人生活補貼
(一)補助對象:一本戶口簿內有2人及以上且共同生活、具有法定關系的殘疾人或提供《結婚證》原件的殘疾人夫妻向任一方戶籍地提出申請。
(二)補助標準:重度殘疾人100元/月,非重度殘疾人50元/月(每季度發一次)。
(三)申請流程:個人自愿向社區申請。領表格填寫,送社區、街道、區殘聯審核(戶籍地不一的夫妻建議向男方戶籍所在地申請)。
殘疾人自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一)補助對象:申請殘疾人自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豐澤區戶籍;2.在法定勞動就業年齡段(16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內,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3.在本省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或求職登記),經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后,以靈活就業方式實現就業,并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報辦理就業困難人員轉靈活就業登記或就業登記;4.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按規定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5.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二)補貼標準及計算方法
補貼標準:對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每年按照戶籍地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繳費金額的5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并按“先繳后補、次年兌補、戶籍地申領”的辦法實施。
計算方法:①基本養老保險費補貼計算方法:年補貼金額=戶籍地靈活就業人員上一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最低繳費基數月繳費金額×50%×實際繳費月數。②基本醫療保險費補貼計算方法:年補貼金額=戶籍地靈活就業人員上一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最低繳費基數月繳費金額×50%×實際繳費月數。
(三)申請流程:堅持“個人自愿申請、先繳后補、公開公正、戶籍地管理”的原則,社會保險補貼的申領時間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符合條件殘疾人,向戶籍地的街道殘聯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見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個人有效殘疾人證復印件1份;2.上年度個人靈活就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復印件各1份。
(四)注意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殘疾人自主就業社保補貼,已經申領或正在享受社保補貼的應停止發放:1.已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已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法定退休年齡按照《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有關規定執行)。2.入學、戶籍遷出本區及移居境外的、被判刑收監執行的、死亡的。3.個人提供虛假信息資料的。4.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包括失業金、失業補助金、失業保險支付的醫保待遇等)的。5.享受民政特困供養待遇和殘疾人托養服務待遇期間的。6.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對象范圍的人員。7.法律法規規定或省級相關部門認定的其它應當停止享受社保補貼情況的。
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補助
(一)補助條件:當年度在校就讀高中及以上學歷的學生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殘疾學生;2、重度殘疾人家庭子女;3、一戶多殘家庭中殘疾人的子女;4、列入低保的殘疾人家庭子女;5、列入脫貧戶(含監測對象)的殘疾人家庭子女。
(二)補助標準:1.就讀高中(包括中專、中等職業教育)的,每人每年補助1000元;2.就讀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及以上學歷的,每人每年補助2500元;3.就讀電大、遠程等非全日制教育的,每人每年補助2000元;4.參加自學考試、單科成績累計每合格5門的,可補助1000元。
(三)申請流程:申請對象須于每年9月15日前向戶籍所在地街道殘聯提出申請,并提交《泉州市扶助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申報表》、申請受助對象的在學證明函件、入學繳費憑證等有效在學證明材料。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來源:豐澤區殘聯
編輯:陳 懿
一審:陳庚嘉
二審:莊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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