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關于發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為加強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確保我區林區安全穩定,根據《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規定和《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清明節期間在森林高火險區禁火的通告》(泉政文〔2015〕33號)要求,全區森林防火區自2026年3月25日0時起至2026年4月15日24時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火期間,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嚴禁燒灰堆肥、燒田埂草、焚燒香燭紙錢、野炊燒烤和燃放煙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違令者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森林火警電話:12119
特此通告。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0日
來源:豐澤區應急管理局
編輯:陳庚嘉
一審:陳庚嘉
二審:莊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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