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分別在逢3、逢8的年份實施。我國分別于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開展了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并在2023年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經濟普查的標準時點是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普查年份的年度資料。例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固定資產投資、研發活動、信息通信技術應用和數字化轉型情況、數字經濟活動、投入產出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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